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是什么 妇女的合法权益时,如何请求法律保护?
工会和残保什么意思
工会和残保的意思如下:
一、工会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能包括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促进企业发展等。在中国,工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旨在保护工人利益,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残保
残保是指针对残疾人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和政策的总称。其目的是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康复、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残保政策旨在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障碍,使他们能够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社会权利和机会。
详细解释:
1. 工会:
工会是广大职工自愿组织的团体,其目的是维护职工的权益,保障职工的福利。工会帮助职工与企业进行对话,解决劳动争议,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此外,工会还会组织各种文化活动、技能培训等,以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
2. 残保:
残疾人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残保政策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等。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残保旨在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就业的机会、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等。同时,残保也注重康复和文化生活,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体育竞赛机会,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总之,工会和残保都是旨在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组织和政策,它们分别关注工人阶级和残疾人的利益,努力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权益和福利。
妇女的合法权益时,如何请求法律保护?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公安、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投诉和寻求帮助。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例如: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对于侵犯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对于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妇女可以要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二、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可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请求进行诉讼需要的帮助。
扩展资料
有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三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第五十四条,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参考资料来源:鸡西市恒山区法院-妇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