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 社会应不应该给予弱势群体特殊保护?
特殊人群医保就不用交吗
特殊人群医保不用交。特殊人群具体如下:
1、7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户口的老人;
2、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所有的残疾人;
3、对于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人员和散养五保,低保户人员;
4、对于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
5、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而且享受贫困扶贫政策的农户。
实行城乡统一医保管理之后,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这次城乡医保并轨后,受益的主要还是城镇无工作人群和农村居民,让农村居民不再因病而贫是主要目的。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特殊人群包括哪些人
根据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第九条,公共文化服务应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需求。该法律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滨州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关注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融入与社会管理。流动人口方面,政策着力于就业、户籍改革、居住证制度以及权益保障等。特殊人群方面,涉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精神疾病患者、艾滋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吸毒人员和邪教信徒等多个群体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2017年提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考评要求,其中包括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确保“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得到安置,以及建设戒毒人员集中就业安置基地。
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目的在于帮助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平等的文化服务和良好的社会管理。
如何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
(一)机构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区、镇、各成员单位建立或明确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充实领导力量,配齐配强人员,将创新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切实担负起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重要职责。(二)服务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区、镇、各成员单位针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切实提升信息化实战运用、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引导、依法服务管理等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整体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区、镇、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不断研究和提出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凝聚了工作的强大合力,体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多年来未发生有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事件,全区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最低,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为“平安、法治、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