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应用保护具的患者是 精神科护理中,在哪种情况下使用约束带,必须遵医嘱吗?
保护具的适用范围
保护具在医疗场合中扮演着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角色。1. 针对可能发生坠床、自我伤害等风险的患者,如幼童、情绪不稳者或意识不清者,保护具的应用能够确保他们的安全,并支持医疗工作的顺畅执行。2. 在进行精神药物研究时,参与者可能需要适应研究带来的短期变化,如定期的医院检查、填写医生问卷、提供血液或尿液样本等。3. 研究过程中,若因药物安全性、有效性信息逐渐揭示或其他管理因素需要而必须终止,即便患者已获得积极疗效,他们仍需退出研究或转而采用标准治疗方法。在运用保护具时需留意的关键点包括:1. 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保护具,并尊重患者的尊严。2. 在应用保护具之前,向患者及其家属清晰说明其目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以获得他们的同意与合作;在保护具使用期间,要注重对患者心理的关怀。3. 定时放松约束带,帮助患者翻身并进行局部按摩。4. 预防因约束而导致的伤害,密切监控患者的生命体征、皮肤状况、血液循环、骨骼和肌肉状况。确保约束带的张力适宜,并在约束带下放置棉垫以减少摩擦,同时保持患者肢体在功能位置。5. 详细记录使用保护具的原因、时间、操作方式、患者反应、护理措施以及停止使用的时间。
精神科护理中,在哪种情况下使用约束带,必须遵医嘱吗?
保护性约束是精神科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有分析表明, 保护性约束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避免患者伤人、 毁物、 自伤等行为, 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的主要原因有三类:
① 不配合类。 主要表现为不配合住院 (私逃)、不配合治疗、 拒食、拒服药等;
②攻击行为类。 主要表现为受病情支配下出现的伤人毁物、 自伤等;
③预防性使用类。 主要是保护有坠床倾向、 意识障碍和癫痫性精神障碍等患者, 避免其受伤, 或让其配合所需检查治疗, 如 MECT、 B 超等的禁食禁水准备。
使用约束前需要遵医嘱。
各种卧位的目的
第一节 各种卧位
一、卧位的性质
1、主动卧位 主动卧位指患者自己采取的最舒适的卧位。
2、被动卧位 被动卧位是指患者无力变换卧位而需由他人帮助安置的卧位。
3、被迫卧位 被迫卧位是指患者为了减轻疾病所致的痛苦或因治疗所需而被迫采取的卧位。
二、常用卧位
(一)仰卧位
1、去枕仰卧位 适用范围:昏迷或全身麻醉未清醒的患者,主要为避免呕吐物误吸到呼吸道而引起窒息或肺部并发症患者。
2、中凹卧位 适用范围 :休克患者。因为抬高头胸部,有利于保持气道通畅,改善呼吸及缺氧症状;抬高下肢,有利于静脉回流,增加心输出量。
3、屈膝仰卧位 适用范围:胸腹部检查时,可使腹肌放松,便于检查;行导尿术及会阴冲洗时,便于暴露操作部位。
(二)侧卧位 适用范围:灌肠、肛门检查、及配合胃镜、肠镜检查等。臀部肌肉注射。
(三)俯卧位 适用范围:腰、背部检查或配合胰、胆管造影检查时。脊椎手术后腰、背、臀部有伤口,不能平卧或侧卧的患者。
(四)半坐卧位 适用范围: 腹腔、盆腔手术后或有炎症的患者,心肺疾病所引起呼吸困难的患者。。恢复期体质虚弱的患者。
(五)端坐位 适用范围:心力衰竭、心包积液及支气管哮喘发作的患者。
(六)头高足低位 适用范围:颈椎骨折进行颅骨牵引时作反牵引力。减低颅内压,预防脑水肿。
(七)头低足高位 适用范围:肺部分泌物引流,使痰易于咳出。十二指肠引流术,有利于胆汁引流。下肢骨折牵引。利用人体重力作为反牵引力。妊娠时胎膜早破,防止脐带脱垂。
(八)截石卧位 病人接受会阴、阴道、子宫颈及肛门部位的检查、治疗、护理或手术。
(九)膝胸卧位 适用范围:作肛门、直肠、乙状结肠镜检查及治疗。矫正子宫后倾或胎位不正。
三、协助病人更换卧位
(一)协助患者翻身侧卧
1、方法
(1)一人协助翻身法 先将枕头移向对侧,然后将患者肩部、腰部及臀部移向护士侧床缘,再将双下肢移近并曲膝。一手托肩 ,一手托膝,轻轻将患者转向对侧,使患者背对护士。
(2)两人协助翻身法 两人站在床的同一侧,一人托住患者颈肩部和腰部,另一人托住患者臀部和膝下部,两人同时将患者移向近侧。
(3)轴式翻身法:患者去枕仰卧,护士将大单铺于患者身体下。三名护士站于病床同侧,分别抓紧靠近患者头、肩、腰、髋及双下肢等处的大单,将患者拉至近侧,拉起床栏。
护士绕至床另一侧,三人分别抓紧患者近侧头、肩、胸、腰、背、臀及双下肢等处的远侧大单,同时将患者整个身体以圆滚轴式翻转至近侧,使患者面向护士,放枕头于近侧。
(二)协助患者移向床头法
1、目的:协助滑向床尾而自己不能移动的患者移向床头,恢复正确而舒适的卧位。
(1)一人协助移向床头法 患者仰卧屈曲,双手握住床头栏杆,双脚蹬床面。护士一手放于患者的肩部,一手放于臀部。
(2)二人协助移向床头法:患者仰卧屈膝。两人分别站在床的两侧,交叉托住患者颈肩部和臀部,同时抬起患者移向床头。
(四)保护具的应用
保护具是用来限制病人身体或机体某部位的活动,以达到维护病人安全与治疗效果的各种器具。
(一)适用范围
1、坠床机率高的患者 如麻醉后未清醒者,意识不清、躁动不安、失明、痉挛或年老者。
2、儿科病人 凡未满6岁的儿童,因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尚未发育完善,无法完全了解护理人员及家属的解说,易致坠床、撞伤、抓伤等意外或不配合治疗等行为。
3、精神病病人 如躁狂症者、自我伤害者。
(二)使用原则
1、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使用保护具的原因、目的和方法,以取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及配合,注意保护病人的自尊,严格掌握保护具的使用指征,一般只能短期使用。
2、预防被约束部位发生血液循环障碍或皮肤受损
3、约束时应注意维持病人的肢体功能位置。
4、确定病人可以随时呼叫护士,呼叫器开关放在病人手可触及处。
5、记录使用保护具的原因、目的、时间,每次观察的结果,执行护理措施情况及解除约束的时间。
(三)保护具的常用方法
1、床档 保护病人以防坠床。
2、约束带 用于保护躁动患者,限制失控的肢体活动,使病人免于伤害自己或他人。
3、支被架 用于肢体瘫痪或极度衰弱者,防止盖被压迫肢体而造成不适或影响肢体的功能位置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如足下垂、足尖褥疮等。也用于烧伤病人的暴露疗法需保暖时。